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边境管控组
关于规劝跨境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
一封公开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维护社会和谐和边境安稳,给跨境违法犯罪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要求公开告知如下:
part-1
非法出境和在境外从事涉及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中国公民,自本公开信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前,自行到第三方国家有关部门投案自首有序入境或回国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part-2
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此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已经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经查实均视为自动投案。
part-3
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或回国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part-4
上述滞留境外的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自行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或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如果您家中有亲人在外滞留,请把上述要求及时告知,凡在此期间继续滞留境外,拒不自行回国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本公开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机关联系电话
勐腊县公安局 :
0691—110;0691-8873809
勐腊边境管理大队:
0691-8122319
来源:
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边境管控组
监制:刘林华
主编:斯斯龙、黄 俊
编辑:胡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