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勐拉城区交通秩序和经营秩序,打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确保掸邦东部第四特区“竺腊历”1385年“桑康比迈”泼水节系列庆祝活动顺利举行,特区市政综合管理办将联合特区警察局交警大队,集中开展勐拉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及商户、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3年4月7日开始。
二、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电瓶车)应当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或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一切车辆在城区主干道及人行道乱停乱放。
(二)严禁商户及小摊小贩占用城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等区域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活动。各类商户、摊贩应进入市场或门店规范经营,严禁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行为。
(三)对违规乱停乱放车辆、摊位及杂物,将依照相关管理条例要求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对不听劝说、逾期不作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直接予以清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打造美丽勐拉,迎接欢乐祥和的泼水节!
特此通告!
掸邦东部第四特区 掸邦东部第四特区
警察局交警大队 市政综合管理办
2023年4月4日
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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