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 打开音响系统并大声播放音乐以扰乱隔壁房屋。违反者将被处以 500,000 - 10,000,000 基普的罚款。
-
1. 禁止个人、法人和组织,包括娱乐场所、卡拉ok场所和全万象市内各类饭店,开放音响、大声播放音乐,扰乱家庭和邻里的人,但以下活动除外:经村、县、万象市和政府正式授权的。
-
2. 允许打开扩音器或音乐的任何事件或活动必须确保音乐或乐器的音量不超过 2017 年 5 月 4 日第 16/snp 号表演艺术法第 3 节规定的分贝水平,第 42 条第 3 款及晚上 11:00 不得开启扩音器或乐器播放大声音乐。
-
3. 对违规者的措施:
对于个人:
- 第一次警告并立即停止;
- 第二次警告以及 500,000-3,000,000 基普的罚款并立即停止。
- 第 3 次警告以及 500,000-3,000,000 基普的罚款,没收扩音器或乐器,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活动所有者或扩音器或乐器的所有者进行起诉。
对于法人:
- 第一次警告并立即停止;
- 第二次警告,命令立即停止并罚款 5,000,000-10,000,000 基普。
- 第三次警告,责令立即停止并罚款 5,000,000-10,000,000 基普,没收设备。
对于公职人员:
如果有关官员忽视或未根据受噪声污染影响的公民或家庭的呼声立即采取措施,将视情节轻重考虑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诉讼。
执行
开通噪音污染举报热线,电话020 28899774,万象新闻文化和旅游部电话020 55609035、020 52555512。
让公安干部 - 村卫、治安警察 – 县警察、万象和各级媒体、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官员负责任命负责人、驻守、监督、检查和执行既定措施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定期向上级报告违反措施的情况。
受噪声污染影响的市民请举报或拨打热线电话。
全体公民提高对社会、家庭和邻里的责任感,尊重并严格执行上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