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万象时报》报道,老挝政府提出:将取消对18岁以下、60岁以上犯罪分子的死刑处决,改判无期徒刑。
根据第五项第51条死刑规定:死刑,是对罪大恶极、有重大犯罪情节的犯罪分子的一条特别规定,其在《刑法典》刑法和刑罚中也有规定。老挝执行死刑的方式是枪决。
根据《刑罚法典》中的犯罪分子免死条款规定:如犯罪分子未满18岁、是孕妇、是未满3岁的幼童的母亲、年过60岁或是残疾人,在进行量刑、判决或执行时,以上犯罪分子可改判死刑为无期徒刑。
刑罚是老挝《刑法》中规定的强制性国家措施,用于剥夺犯罪分子的权利、仲裁和相关利益。
来源 | vientiane times
翻译 | 老挝资讯网翻译组